有一年,我愛的一個男人,叫我替他生一個孩子。如果我願意的話,今天我會是一個媽媽。我留不住那男人,但會有他的骨肉。得不到喜歡的男人,和他生個孩子,是永遠得到部份他的另一個方法。後來,理智不讓我這樣做。在身體最佳狀態時生一個孩子,總比太晚懷孕好。現在我已不想再帶一個小生命來這世界,但不排除將來有男人可以改變我這想法,只是為時已晚的可能性愈來愈高。
在第一次戀愛時,我有超過一個選擇。我承認初戀的結果對我日後的愛情觀有很大影響。若我當時選擇的是另一個,我的感情世界可能極為簡單,今天沒有那麼多的經驗和想法與大家分享。
有說法指性格決定我們的命運,無論際遇怎樣,今天的我,都會一樣。生命的不可測,是每個小節都令我們的生命起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