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所需的營運開支,包括停運期間的開支,按照協議由港鐵負責。不過運房局回覆本報查詢指,港鐵與九鐵雙方簽署的營運協議內,並無任何涉及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傳染病疫情而暫停服務的條款,亦沒有因應疫情調整「乘客量上下限機制」條款。高鐵暫停服務期間的財務損失,須於港鐵繳付九鐵的服務經營費機制處理。
九鐵不僅因高鐵停運,或面臨每月逾億元計的經營權費扣減;更由於按客量計算的補貼機制仍然生效,九鐵或須倒貼港鐵營運高鐵開支。高鐵營運協議中設有一項「乘客量上下限機制」,雙方議定一個非公開的乘客量預測數據,當高鐵客量較預測多或少15%,額外收入或損失將由港鐵及九鐵,以3:7的比例分攤。港段高鐵自1月30日起停運,恢復無期,日均客量持續為零,勢將啟動補貼機制。
運房局發言人指,「乘客量上下限機制」是以整年計算,目前尚未因應高鐵停運,評估九鐵是否須按機制向港鐵支付款項。如果九鐵及港鐵雙方同意,可因應實際情況修訂相關條款。港鐵發言人則指,目前因應政府關閉西九站及暫停港段高鐵的防疫措施仍然生效,會留意有關安排對港段高鐵整體客量影響,疫情過後會審視有關情況。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對高鐵營運協議中,不設處理不可抗力或因傳染病疫情而暫停服務的免責條款感驚訝,「類似條款喺商業合約中常見,可以保障合約雙方利益,唔明點解會冇」。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