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養」有問題,為什麼不拿去「公養」?由政府「中央代養」,養大了,養肥了,禽主要賣,再「中央代屠」和「中央代賣」。
防病,是偉大的理由;防暴,防毒,防蟲,防反革命……都是偉大的理由。為了「大理由」,就可以強奪「小資產」?雞鴨鵝,我視為佳肴;有人卻當成寵物,視為己出,半輩子相隨相依。忽然間,來了欺善怕惡的狗官鳥吏,要拿就拿,要宰就宰,這還算是個文明社會?有一天,錦鯉會傳播「魚流感」,鳥吏們,也會衝進禮賓府,誅滅曾特首的「家魚」?
合乎人性,起碼,沒那麼冷血的方法,總該有吧?手握「大理由」,就可以胡來,我們的寵貓和愛狗,還有什麼保障?誰敢保證沒有狗流感,貓流感,鳩流感?流感來了,就可以無法無天?一個擱在廚房,隨時爆炸的石油氣罐,危險性,難道就低於一隻養在密閉環境裏的雞?鳥吏,怎麼不破門去沒收人家的石油氣罐?
一個國際城巿,因為一幫劣質官僚,結果,雞鴨讓伺主大量「放生」,隨時帶菌;一個村婦讓惡霸奪雞,愁顏,讓電視複製了,放大了,會教香港人面目有光?家禽要撒上消毒粉掩埋,鳥吏,更該推進深坑生葬。禽流感,要認真對待,不能掉以輕心;但行事,最好周全些,別嚇壞我家笨鳩,牠讓我養在專欄裏,一受驚,就會大開鳩口,專啄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