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為打擊網民透過WinMX上載歌曲的侵權行為,今年一月首度獲法庭頒令,從本港四間網絡供應商取得22名網民的個人資料,復與該批網民洽談賠償事宜,要求每人賠償23,400元,該22名網民已全部和解。
本案原告十間唱片公司包括新藝寶唱片有限公司、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正東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娛樂有限公司、環球唱片有限公司、華納唱片有限公司、SonyBMG唱片公司、百代唱片有限公司、東亞唱片(集團)有限公司及環星音樂國際有限公司。四名被告為香港寬頻網絡、和記環球電訊、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
案件編號:HCMP9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