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行政總監黎家堂指,95年至今該局接獲5,116宗申請個案,當中2,490宗已獲批,57%人從事開鑿及切割石塊,其餘從事紡織等,一宗是麻雀館負責戥腳的職員。他們平均補償98,987元,最高80多萬元。八成不合資格個案是不合乎聽力損失條件,當中600人屬單耳失聰。
現行法例規定,合資格者必須屬雙耳神經性聽力損失不少於40分貝,並在指定高噪音行業工作最少10年。新例將單耳失聰納入補償範圍;工人若取得補償後仍在指定噪音行業繼續工作最少3年,聽力受損加深,可再申請補償。該局已聯絡600名以往單耳失聰的申請人,估計每年多40至50人獲補償,及約150人獲再次補償。新例並提高聽力輔助器具資助額上限至3.6萬元。
48歲蘇先生30年來在地盤從事拆牆工作,03年底左耳失聰,但他當時只是單耳失聰,直至去年因右耳聽力也受損才獲補償。其實他一直有佩戴公司提供的耳塞,但功能不太好仍引致聽力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