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A的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指出,今次起因是一名懲教人員「罰錯人,又死頂落去」,且粗言辱罵在囚人士,但大欖懲教所沒有公正處理,更企圖阻止囚友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同防疫、集體行動對抗管方無關」。他已聯同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張超雄、朱凱廸、陳淑莊及尹兆堅等,去信懲教署署長胡英明,促交代今次事件的調查報告。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質疑,懲教署兩度發新聞稿講述的官方版本,與目擊事件的在囚人士披露的內容有很大分別,「講嘅嘢假多過真,永遠唔會講懲教人員唔啱」。他指,在囚人士屢被揭發遇到不公平對待,但政府一直拒絕檢討懲教署的運作,批評監獄的投訴機制形同虛設,促設立機制監管懲教人員濫權,處理在囚人士紀律問題時,也應有第三方參與,「否則得唔到公平審訊」。
對於A提出的指控,懲教署回應稱,上月16及26日已發出新聞公告闡述兩宗大欖懲教所的非法活動,沒有補充,僅稱如在囚人士不滿服刑期間的待遇,可透過不同途徑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過去3個年度共收到286宗投訴懲教署的個案。發言人表示,基於《申訴專員條例》的保密條款,公署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投訴內容,但一般而言,公署接獲投訴後,會先評審投訴是否屬於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如決定受理,會交由調查科進行查訊、安排調解或展開全面調查。
記者 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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