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蘋台】林鄭不惜摧毀香港法治基石 係因中共討厭「三權鼎立」?

蘋果日報 2020/09/04 00:01

花生蘋台林鄭三權鼎立立法會

林鄭日前宣稱香港一直「係無三權分立」,這個說法明顯與很多港人的既有認知有極大出入。有建制派中人就認為,「三權分立」的說法不夠準確,容易令人誤解為「三權鼎立」。真有這回事?相信只有那些心術不正,滿腦子陰謀計算,與喜歡玩弄文字遊戲的人,才會有這種聯想吧!不過,話須說回來,「三權鼎立」又如何,總好過一權獨大吧!而這正正是憲政民主的優越之處,或許只有中共視之為洪水猛獸,非要徹底杜絕不可。究竟林鄭當日是按指示而行,還是揣摩上意而為之,其實已無差別,結果都是摧毀香港的法治根基。
稍有常識及良知的人,日前聽到林鄭就「香港係無三權分立」的一番解說,並不難發現她的論據根據前後矛盾,毫無邏輯可言,背後動機不純。林鄭既認同三權是「各司其職」,而且可以「互相制衡」,卻又不承認這就是三權分立。正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所言,沒有三權分立,又如何互相制衡?
即使林鄭想以其口中的部份法律界人士所提出的「三權分工」,來取代「三權分立」的概念,但同樣會遇到相似的邏輯問題-- 三權不分立,又何來有權責清楚界定的所謂「三權分工」?
林鄭當日指出,香港的行政、立法與政治制度不是跟中央分權,而是中央授權。那又如何?中央可以不授權嗎?《基本法》中豈不是對中央與香港特區的權力分配,已有規定?
「三權分立」一直被視為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商業社會賴以成功的法治基礎,它的存在絕不可能只是「美麗的誤會」。除非「一國兩制」真的死了,林鄭要為此「蓋棺」,那又另作別論。即使如此,也毋須落井下石,非要引發一番爭論不可?!
有評論猜測,公務員出身的林鄭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以及觸發民意海嘯的風險,都要否定「三權分立」存在,應該是有非要完成不可的政治任務在身。特別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林鄭身為香港國安委主席,有責任貫徹落實有關「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的國安教育。因此,任何被視為威脅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政治思想及概念,包括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等,都不能存在於香港的教育或社會中。
簡單而言,所謂「憲政民主」,其實就是一個民主、負責的政府必須受到憲法對其權力的限制,而憲法同時確定一個社會的基本目標和理想,其中包括人民的權力及共同福祉。這樣聽來,「憲政民主」絕對是好東西,但偏偏不容於中國。中共過去數十年來曾多次表明,絕不會實行西方憲政、議會民主及司法獨立。對上一次宣示,應該是去年2月,中共中央委員會主辦的《求是》雜誌,重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018年8月24日的一次講話,提及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
說穿了,中共最忌憚的,其實是「三權分立」變成「三權鼎立」,亦即行政、立法與司法同樣享有同等的憲政地位。這主要是因為「三權鼎立」,無疑是要「分權」,並否定中共在憲法上的「凌駕性」,而這些正正是實行「一黨專政」的中共所無法容忍。
事實上,中共及土共多年來一直提出香港要「三權合作」,並批評西方的「三權分立」只會拖慢行政機構的施政效率;甚至有一種聲音認為,香港不存在「三權分立」,主要是因為行政、立法及司法並非享有同等的憲政地位。
然而,這種「三權不對等」的觀點,其實無法否認「三權分立」的存在。就正如「行政主導」、「特首要代表整個特區政府向中央問責」等所謂理由,也無法抹走立法、司法與行政機關互相制衡的事實。難怪,外界認為林鄭與土港越是想貶低立法與司法機關的地位,就越是顯得這兩個機關對香港的重要性。
由此可以推斷,林鄭公開宣稱「香港係無三權分立」,背後真正意圖其實是要透過教育以及所有官方渠道將「三權不對等」的觀點深植民心,以影響香港未來的政制走向。香港人不應妄自菲薄,《基本法》賦予香港立法會的權力,某程度而言,其實足以與行政機關分庭抗禮;立法會之所以「武功」全廢,或淪為「橡皮圖章」,主要是因為由建制派或土共人士所把持;一個擁有強大民意基礎、由非建制派及泛民佔大多數的立法會,是有能力發揮立法機關應有的功能,足以在重大議題上迫使政府妥協或讓步。若非如此,林鄭政府早前又豈會瘋狂DQ有泛民或本土派背景的立法會參選人,還假借防疫之名,怎樣也要推遲今年的立法會選舉?!
花生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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