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同合夥人行賄車輛測試員 Mark X車會會長罪成囚4個月

蘋果日報 2018/12/10 17:32

Mark X車會郭俊希車輛測試中心行賄

身兼Mark X車會會長的車身裝飾業務合夥人,串謀行賄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認可車輛測試員。案件經審訊後,涉案合夥人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斥責被告行為嚴重衝擊運輸署政策,更有可能導致不能通過測試的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判被告入獄4個月,惟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郭俊希(46歲)被裁定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控罪指他於2016年10月29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間,與其合夥人梁懷恩(譯音)串謀,向認可車輛測試員劉翔興(譯音)提供1,300元,令劉對兩人轉介到車輛測試中心接受測試的車輛上的毛病不予理會;即使車輛不合資格通過檢驗測試,仍然發出「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
「啲錢會比Tommy去鬼」
根據呈堂的WhatsApp記錄,被告與梁先後轉介了四輛車到劉的測試中心,劉曾就其中三輛車簽發證明書。裁判官指,雖然三人的對話中沒有直接提及任何協議,或明文講述讓不合格的車輛通過測試,惟對話明顯顯示被告與梁曾商討就轉介的車輛,應向車主收取甚麼價錢,被告建議直接告訴車主「啲錢會比Tommy(劉)去鬼」,即讓劉對車輛的問題「隻眼開隻眼閉」。
記錄亦顯示,被告曾叮囑梁只可以透過電話告訴劉報酬金額,並只能以現金形式交錢,不能過數。裁判官認為,對話記錄顯示被告與梁會就向車主收取的費用拆賬,亦告訴劉被改裝車輛的問題,讓劉不按正規驗車,並就每輛車收取500元。
裁判官強調,本案爭議不在於涉案車輛本身能否通過測試,而是三人有協議收取報酬。裁判官認為,劉清楚知道不能收取利益,卻明知故犯,其行為嚴重傷害劉的僱主作為政府認可驗車中心的聲譽,並衝擊運輸署通過電腦控制中心運作的政策。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對話記錄沒有寫明讓不合格車輛通過測試,只要求劉讓車輛順利通過測試,而涉案金額於同類案件中亦不算多,冀裁判官不要判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TMCC1810/18】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