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詐騙學警案 證人指被告曾教不要依賴「求X其」「斷X估」「唔X做」

蘋果日報 2020/06/03 18:37

警察學院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歐智威

警察學院警官多年前涉巧立名目,詐騙30名學警至少25萬元,案件續審。辯方盤問涉案學警,指若警官向他們索取禮物,難道不認為對方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學警坦言「訓練期間冇諗過」。辯方又指,被告經常將三個粗口詞語掛在口邊,訓示學警不要依賴該三個「朋友」,分別是「求X其」、「斷X估」和「唔X做」,學警同意曾聽說,但不記得被告是否用「朋友」作稱呼。
警長歐智威(49歲)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四罪受審。
證人不同意同班如「手足」僅同事關係
辯方盤問特赦證人馬寶權指,既然同班共30名學警對買藥、買電腦、頂手費等沒有異議,為何他不當面將金錢交予被告,反而用膠袋包妥並私底下在宿舍外走廊交收。馬解釋,交收時間和地點並非由他決定,「位置佢(被告)定,唔係我話想天台交畀你、廁所交畀你」;至於膠袋,馬則謂金額龐大,若不用膠袋包妥,難道手持一疊疊現金。
辯方又問,有沒有人曾就班會費太高一事向他提出抗議;馬透露曾在沖涼或上廁所期間聽到同班學警投訴。辯方續指相信學警之間情同手足,問馬為何沒有跟進處理;馬不同意「手足」這說法,直言「我哋都係工作、打工」,只是同事關係,「唔會話好似兄弟,冇呢啲」;況且,有關學警沒有公開投訴或商討,他只是私下聽說。
首次錄口供稱沒有印象被告索禮
馬及後同意辯方指,學院教官曾教導防止賄賂條例,並舉例使用虛假文書或不誠實獲得財物等的手法等。辯方問,若被告向他們索取禮物,「冇諗過防止賄賂條例?要求禮物喎,冇諗過違法?」馬回應稱「當一刻冇,冇為意相關法例限制。」
辯方另指,馬首次向警方錄取口供時,稱沒有印象被告曾向他們索取禮物,質疑其說法前後矛盾。馬解釋,錄取口供時非常匆忙,只能在午飯時抽空與警方會面,後來才慢慢回憶起案發經過。辯方指出,馬錄取口供後才從其他學警討論中獲悉,才得以在庭上繪聲繪形地描述案發經過,馬否認。
【案件編號:DCCC816/19】
記者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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