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87萬元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言她罪有應得,但考慮其3名子女均患病,情況特殊,輕判她入獄13個月,緩刑兩年。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李琳(43歲,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行政總裁職位,獲聘超過一年,獲利不少,但考慮到被告沒案底,誕下次女後患上產後抑鬱,及後又相繼發現長子(7歲)患過度活躍症、次女(4歲)膝蓋外彎,及年僅16個月大的幼子亦患心漏症,3孩童極需被告照顧。法官相信被告一旦入獄,其丈夫難照顧3名子女,認為不應連累其家人同時受罰,遂輕判被告緩刑,並寄語她休息後重新出發。
案件編號:DCCC704/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