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開案指,27歲死者王盛智於08年8月16日晚與三名電單車發燒友晚飯後,在大埔大美督附近遊車河。四人排成車隊,由王在前帶領。跟尾的鐵騎士楊錫倫(譯音)昨供稱,他在駛經燒烤場地時已發現22歲被告謝永鏗緊釘其後,即使他讓路,被告亦不離開。
控方指,四人回程途中,被告仍舊緊隨,越過墮後的三輛電單車,直至意外發生。楊及另兩名朋友將王救出,救護員到場後證實王已當場斃命。鑑證專家分析胎痕後,認為死者在彎位失控,越線撞向石屎斜坡及一棵大樹,然後再反彈出路面。當時路面車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專家估計被告車行時速78公里,因跟車太貼及超速,收掣不及將王捲入車底,拖行55.5米後將他當場輾死。
案件編號:DCCC1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