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圖)認為,就算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委任的調查小組報告,認為政府、港交所或證監會要對細價股股災負責,小股民要成功透過法庭向有關機構索償,也有一定困難。
吳靄儀認為,市民現時要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索償,主要有兩個情況,其一法例上寫明受害市民有權按法例規定得到賠償,或是市民向法院提出訴訟索償。
但她認為,小股民透過訴訟要求政府或相關機構賠償損失,需要證明政府或相關機構因行政錯失直接引至今次小股災,令股民受損,在舉證上有一定困難。
她說,就算政府調查報告認為政府或有關機構要對事件負責,也不代表他們有責任作賠償,因為失誤中間可能有其他因素存在,例如是否有人為操控市場,引至股價下跌,若最終無法確定股災是由政府或有關機構行政失當直接引發,索償會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