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就速龍小隊6.12無編號提覆核 郭卓堅:一哥容許一班暴徒非法攜有槍械
司法覆核速龍小隊引渡惡法展示警員編號
6月12日政總附近出現反惡法大型示威,警方執法惹爭議,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未有於執勤時展示編號,更成眾矢之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與民族陣綫發言人梁頌恆今日就非便衣警員不展示警員號碼一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郭於庭外稱,李家超及一哥的行為,形同「容許一班暴徒非法攜有槍械,攻擊和平示威嘅人」。
郭梁二人控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法庭強制所有非便衣警員在制服上顯示警員編號,並宣佈所有於612當天沒有顯示編號非便衣警員的行動,並非執行職務。
郭提交申請後見記者,稱梁有事先行離開。郭稱覆核的重點,是6月12日負責清場的「速龍小隊」是否正執勤的警察;若非正當執勤,則他們所拘捕的所有示威者均不可予以起訴,「你冇戴(委任證)就唔係警察;你唔係警察,就根本冇權執行任務」。郭又稱,李家超及盧偉聰「容許一班暴徒非法攜有槍械,攻擊和平示威嘅人」。
郭續指,如果法庭認為當日清場的不是警員,政府便無權控告示威者暴動;而如果執行職務的人士是警員,卻不戴委任證及未有展示編號,便是違反守則。他又指,若本港法庭不受理,會上訴至國際人權法庭。
被問到為何不向監警會投訴,他直指向監警會投訴是「浪費時間」,又指事發至今,監警會完全沒就警員執行職務時沒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一事發聲。
對於李家超聲稱制服上沒有位置展示編號之說,郭直指:「佢都傻㗎,完全冇水準。我唔知點解佢上到呢個位。」郭又比喻:「如果你話因為架車載嘢好重,所以唔掛車牌,得唔得吖?」
郭表示,是他主動邀請梁頌恆一同入稟,因梁當日身處現場,是事件的持份者;而他本人雖然亦在現場,惟「太後睇唔清楚」。郭又指,他不認識昨日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警務處批准速龍小隊制服不顯示編號決定的申請人「陳伯」陳基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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