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交税】稅局:要先提交3個月存摺月結單副本證財困

蘋果日報 2019/12/05 20:08

稅務局分期交税

政府昨日公布第四輪紓困措施,包括納稅人可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但原來申請程序與以往一樣,要提交3個月存摺等證明財困,先可以獲批。
稅務局公布措施細節,申請人需先證明因財政困難不能按時交稅,包括提交所有最近3個月的銀行存摺、月結單影印本,收支表及證明文件,以顯示最近3個月的財政狀況。經營業務的申請,則需繳交最近3個月的管理帳目,即包括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轉狀況及預測表等,申請人亦需列出具體的分期繳稅建議以及日間聯絡電話。
稅局指,會因應個别申請的經濟狀況,批出不同還款期的分期繳稅安排,還款期一般不會超過6個月,個别特殊個案或會獲批准稍長的還款期,但一般也不會超過12個月。如申請人未能按時繳付款項,分期繳稅有條件豁免徵收附加費的特別安排,會被即時取消。
香港税務學會前會長王銳強指,一直以來申請分期交税都要提交上述資料,主要是為了防範有納稅人濫用措施,今次與以往不同主要是免卻5%手續費。
他續說,根據以往經驗,收支表只需簡單列出每月收入與支出,「顯示到真係入不敷支,或者掹掹緊夠」,評税主任就會因實際情況批出不同還款期。「入不敷支可能就批12個月,情況好少少就可能批短D。」
遲收税單影響税貸申請
以往不少市民都會借税貸平錢,但由於立法會早前復會後才通過稅務寬免條例草案,不少打工仔至今仍未收到稅單,令税貸申請都有影響。
一般而言,若是固定收入人士,即使目前未有稅單,銀行通常容許客戶提交最近1個月的入息證明申請。不過,部分超低息税貸或指明貸款額是稅款2倍的優惠,則有機會必須「拎住稅單」去申請,意味一日未收到稅單,都不能申請貸款。
蘋民洗版
Tony Yam :目的原來係製造大量workload, 加人手創就業,呢招勁喎
Christine Chun :不知所謂的政府
Maggie Wong :收支表? 一個人有做收支表又點會出現財困啊?究竟香港地有做開人收支表?
T JoAnne WAn :俾你遲交都得,總之政府要玩你一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