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伽利略的經歷可以說明,《聖經》的內容受著者的知識和文化背景所限,不能完全直接解讀,哪些是信仰的核心部份,哪些是可以隨風俗改變,一直爭論不休。就「婚姻」這個重要陣地,教會守着婚姻是「一男一女」、是為「生兒育女」和「繁衍後代」的界線,所以對於法庭裁定跨性別人士W有結婚權利,教會受到很大衝擊。
社會改變,科學昌明,人類的自主的覺醒越來越強,令教會傳揚人是「受造物」的說法受到質疑,但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並不會因此認為人的自主就是「大晒」,所以販賣器官仍然為世不容。不是所有人都相信有神,但人有理性,有基本的規範能力,教會根本毋須過份憂慮,裁定W有結婚權,並不代表取消一男一女的婚姻,教會仍可以自由傳揚自己的信念。
教會非世界全部,神的能力非由來決定人的性別來彰顯,神的能力遠比決定性別、生殺大權為大。今時今日傳福音越來越難,不是因為教會追不上潮流或不能與時並進,而是教會沒有走進人群。
張嘉雯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