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使用條款亦規定,港鐵對大型樂器被竊、遺失或損壞,無論是否由港鐵引致,概不負責。但持證人不會因持有該證而免除大型樂器引致他人人身傷害或損壞財物的法律責任。港鐵人員有權檢查大型樂器,及要求持證人提供身份證明,港鐵亦保留拒絕持證人帶樂器進入港鐵的權力。
曾在10月初發起音樂人到大圍站抗議的揚琴教師龍文慧昨在facebook批評條款極不合理,就算申請了許可證,港鐵仍可以禁止樂器入閘,而且樂器在港鐵內受損壞亦無法追究,「搭飛機都冇咁苛刻,呼籲大家唔好申請!」
香港古箏網主席莫偉樑指出,標準古箏長163厘米,不合資格申請。樂團可租用客貨車,但學生難以負擔。目前學生的古箏通常放在學校,但如要拿古箏去調音及參加比賽,若不能乘公共交通便有困難,尤其是明年2至3月的校際音樂節,不少古箏學生會參加,屆時影響最大。
港鐵發言人解釋,在宣佈推出登記試行計劃後,社會關注會否有人濫用此計劃,利用樂器盒或袋攜帶其他物品。因此港鐵在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會抽查許可證和樂器。而港鐵保留拒絕樂器進入的權利,乃常見的使用條款標準條文,只有在有強烈和合乎情理的原因下才會執行。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