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候期間,該店經理向她表示,店舖正值推廣期,並從櫃內拿出一副眼鏡框,聲稱原價九百八十元,現售半價,積極游說她購買,李小姐不為所動,經理又說當天是他的生日,因此可再減,以二百九十元賣給她,經理並說,若他猜中她的近視度數,她便應該購買眼鏡,同時,另一店員正開出帳單。李小姐堅持不買,並要求取回眼鏡,其他職員不斷游說約十分鐘,她依然堅拒,店員才把眼鏡交回。
消委會表示,市民絕對有權決定是否購買產品,在考慮購買或接受服務時,首要考慮是否需要購買,倘無實際需要,即使商舖推出任何特價、減價等心理攻勢,只要立定心意,消費者有權說「不」,千萬不要因對方已「免費」提供了服務,而勉為其難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