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筆者寫過一篇《科技政策淪為政治工具》,論及回歸後,特區政府為求予人新人事新領導的新姿態,按政治需要為當時潮流熱點的資訊科技,制訂所謂的科技政策,結果搞出了創新科技委員會、獨立的新設政策部門資訊科技及廣播局,以及後來的創新科技基金、應用科技研究院和數碼港等一籃子東西。
時移世易,科網熱潮已過,政客順手拈來作政治提綱的價值已成泡影,董特首一招高官問責制,廢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收歸為工商及科技局的政策科。近日,唐英年局長更為之「正其名」,送「資訊科技」「歸西」,「資訊科技及廣播科」將會改名為「科技及廣播科」,ITBB變成TBB,加入同是TB字頭的旅遊發展局(TourismBoard)和庫務科(TreasuryBranch)大隊中。
ITBB斬頭多此一舉
據立法會日前公布的文件,送資訊科技「歸西」的原因是「由於資訊科技只是資訊科技及廣播科負責帶頭推動和發展的其中一種科技,我們認為,較適宜把資訊科技及廣播科改稱為科技及廣播科,以便更確切反映該科的工作……」
但大家仔細看看該科的編制,工作不離電訊、廣播、數碼匯流、資訊科技和電子政府,莫不與資訊科技有關?在非資訊科技的科技上,這個政策科過往做過甚麼工夫?叫甚麼名目也無所謂,政府做好份內事就算吧。只是,筆者對政府按政治氣候,把部門名稱和職能左改右改,感到十分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