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案件同時涉及兩間油公司職員,油公司職員暗中將紅油售予涉案油躉公司,每月交易金額達數千萬元,以私油集團三個月內共將1.3億公升紅油走私到內地計,每月平均利潤逾一億元。
消息又謂,集團在走私交易中收到大量人民幣,因此集團同時擁有多間人民幣找換店,以便洗錢。海關上月拘捕的19人中,亦包括一名找換店持牌人,懷疑他與案有關。
集團走私的所謂「紅油」,其實是指被加上紅色的工業用免稅汽油或油渣,原本是供應漁船、地盤、酒店和醫院的鍋爐、起重機、發電機等重型機器使用。由於有免稅優惠,所以當局會加上顏色作識別,以防止被人作走私用途。因此,不法集團在走私紅油時會用化學劑將其脫色,一般會當作正價油售予非工業用的車輛如貨車及的士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