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也被利用 電騙呃走內地男713萬
電話騙案
警方早前接獲電話騙案報案,一名由內地來港工作的內地男子,報稱遭假冒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騙去港幣713萬,警方經調查後成功堵截部份騙款,同時發現一名涉案內地少女也被騙徒利用作犯案工具,於案中向男受害人展示偽造的公安拘捕令。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莊德謙表示,今次串謀詐騙案共有兩名受害人,其中27歲男受害人從內地來港工作,警方於本月中接獲報案,他報稱在上月中,收到內地執法人員電話,指他與內地的洗黑錢案有關。
莊德謙稱,假冒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要求受害人交出個人資料,包括地址、身份證、銀行戶口及網上理財登入密碼,以示清白,受害人信以為真,將一切資料盡交對方。隨後,一名內地女子登門,去到受害人位於佐敦的住所,並向他展示一份疑似公安拘捕令,從而減低受害人的懷疑。至9月中,受害人發現銀行戶口內有713萬元,被人以網上理財轉走,於是報警。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向受害人展示公安拘捕令的20歲內地少女,其實也是另一騙案中的受害人。她於8月中同樣接到騙徒電話,指她涉及內地一宗刑事案,威脅她聽從指示,打印騙徒提供的拘捕令,並向受害人展示。莊德謙續稱,該張公安拘捕令仿真度並不高,而少女沒有被騙任何金錢,只被利用作犯案工具。
莊德謙表示,警方接獲男受害人報案後,迅速鎖定與案有關的數十個銀行戶口,並立即堵截,起回部份騙款,但實際金額不便透露,而案中暫時無人被捕。
內地執法人員絕不會透過電話及網上要求市民交出個人帳戶的網上理財或提款機密碼,或交出款項以證清白,亦不會在網上發布通緝令;
如遇到有人自稱執法部門人員或其他機構職員,以不同理由指示市民交出個人資料及財產,應該主動查證及再三向相關機構核實來電者的身份;
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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