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中的紫外光線是導致皮膚癌的最主要原因,沒有保護的皮膚在陽光下暴曬10至20分鐘已可造成灼傷,輕微的會泛紅、燙熱,嚴重的更會紅熱不退、長出水泡等,經常曬傷會令皮膚提早老化,甚至出現細胞基因突變而形成皮膚癌。
近年不少男士愛曬燈為皮膚添上古銅色,但日光燈與天然的陽光一樣,是以紫外光線令皮膚變色,所以對皮膚有同樣的潛在危害。香港防癌會曾引述世界衞生組織的研究指出,年輕時曾曬燈的人,患皮膚癌的風險較從未曬燈者高75%,故建議未成年人士不要曬燈。
皮膚癌分為非黑色素皮膚癌和黑色素皮膚癌兩類,尤要小心後者,此癌症的生長迅速快、易擴散,屬極為危險的癌病。假若市民發現身體上的黑痣出現不對稱生長、顏色變深或不斷增大,又或是皮膚損傷久不癒合等異常情況,最好盡快求醫找出問題所在。
紫外光的影響會長久累積在身體內,所以防曬觀念應從小開始,且不分男女都有此需要,例如戶外活動最好選在陽光較弱的清晨或黃昏時間,並要塗抹足夠的防曬產品保護皮膚。
撰文:皮膚科專科醫生陳厚毅
隔周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