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殺到】教局強制中小學回歸10.1升國旗奏國歌 如學生違法校方可報警

蘋果日報 2020/06/18 18:41

教育局中小學國歌法殺到

【新增中學校長、葉建源回應】

教育局今日(18日)向全港學校發通告,同步更新教育局網站「認識國旗、國歌及區旗」資料庫,強制全港中、小學必須在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10月1日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並奏唱國歌,藉此「促進國民教育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參考教育局於2010年發出的通告,僅「建議」學校在上述日子升國旗及奏國歌。有資深中學校長批評,當局更改措辭只是為擺硬姿態。

《蘋果》對比新、舊通告及教育局網站,與國歌相關的部份內容大致相同,新增了《國歌條例》於本月4日三讀通過、本月12日刊憲生效的資訊,不過教育局特別提醒在《國歌條例》下,「奏唱國歌時,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的人應肅立和舉止莊重,以表現對國歌的尊重。」

教育局強制中、小學舉辦指定日期的活動時,「必須」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藉此「促進國民教育及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3個指定日期分別為慶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及國慶日(10月1日),教局又「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水或陸運會、周年慶典等,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

教育局指,培養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屬於中、小學教育其中一個「重要學習宗旨」,而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至於為何選取上述3個日子,原因是「元旦日是一年之始」,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回歸日、國慶日都是值得慶祝的重要日子。

教育局強調,上述要求適用於國際學校,又稱已跟國際學校溝通,國際學校對於學生需要學習唱國歌「表示理解」,「對於非中國籍的教職員和學生,奏唱國歌時遵守相關禮儀,是尊重身處國家的表現」。當局續指,針對對於中文能力稍遜的學生,「重點是努力學習國歌及展現出尊重國歌的態度。」

教育局新通告取代了2010年6月發出的舊通告,而教育局網站內「認識國旗、國歌及區旗」資料庫上一次更新為2017年10月,根據上述兩者的2010年、2017年舊版本,僅「建議」學校最後在元旦、回歸日、10.1及學校主要活動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

另外教育局編製了「在學校奏唱國歌常見問與答」,指出若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偏差,學校應以訓育及輔導策略處理,如情況嚴重且涉違法行為,影響學校運作及他人而校方未能處理,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教育局指《國歌條例》精神是希望學生尊重國歌,禁止做出公開、 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因此學生只要尊重國歌,「並非故意做出侮辱國歌的行為,便毋須擔心。」

教育局又指,在學校升國旗、唱國歌期間,若有學生做不恰當行為影響儀式,校方應立即要求學生停止行為,有需要時可將學生帶離活動現場;儀式後教師應向學生重申升旗及唱國歌的意義及應有態度,「讓他們了解干擾行為不正確」。
資深校長:舉辦10.1活動嘅唔係學校
有資深中學校長指出,學界極少因應元旦、回歸及國慶3個日子舉辦活動,「元旦多數踩中考試期,7.1淨係得大遊行,至於會舉辦10.1活動嘅多數係政團、社團或者民政,唔係學校」,認為當局更改措辭,由「建議」改稱「必須」,只是為了擺硬姿態,相信除了左派愛國學校,一般學校不會為此額外舉辦活動來滿足升國旗、奏國歌要求。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重申,《國歌條例》針對學校的條文不設罰則,如遇爭議,學校應以教育方式處理,促請教育局信任學校;葉又相信學校有能力按校本處理,不會輕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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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通告,強制全港中、小學必須在指定日子的活動時,升掛國旗和區旗並奏唱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