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清晨5時許,Karishma在灣仔盧押道截的士前往跑馬地,她登上一輛的士並坐於左後座,當時的士沿菲林明道往告士打道方向行駛,其間司機懷疑拒載,一度停車打開左邊車門要求Karishma下車,雙方發生爭執;Karishma感不滿遂拿出手機準備打電話報警。未料司機見狀不理車門仍打開,竟繼續開車行駛約30米,並搶去Karishma的手機將之拋出車外,其間的士在菲林明道橋底路口「U-Turn」急轉右彎,Karishma登時從左邊門跌出車外倒地受傷;惟的士沒停下,繼續高速駛走。
事發經過被尾隨另一輛的士車Cam拍下,該的士司機及乘客目擊前車有女子跌出車外,忍不住嚇得驚呼:「嘩,飛咗個人出嚟!」幸司機及時煞車,並上前慰問女傷者及協助報警。該的士司機表示:「佢應該喺灣仔上車去跑馬地,(涉事)的士司機唔想載佢,行行吓開咗隻門,趕佢(女乘客)落車佢唔肯落,轉彎就掟咗佢出車。」
該名的士司機直指,「(涉事司機)一定知道乘客跌咗出車,一路行一路開咗門」,又形容當時情況驚險:「直情成個人飛咗出嚟,架的士就走咗嘞!」事後Karishma自行爬起身,並拾回手機,救護員到場替她包紮傷口後,將她送院。警方正根據Cam拍下的片段,追緝涉案的士司機下落。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涉案的士司機涉嫌干犯至少4宗罪,包括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涉嫌瘋狂駕駛,可被判監兩年。而事後他繼續駛走,亦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涉嫌肇事後不顧而去,最高可被判罰一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遇事不報,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該名司機又搶去女乘客的手機並拋出車外,此舉涉違反《盜竊罪條例》的搶劫罪或盜竊罪,前者可被判終身監禁,而盜竊罪可被判監10年。
香港的士業議會發聲明,強烈譴責該名司機,表示的士業界會盡一切努力協助警方,將疑犯緝拿歸案。同時,議會要求政府加強罰則,大力打擊「黑的」,杜絕一切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