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為公務員,對董特首和保安局局長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工作的所作所為,深感恥辱和憤怒,把公務員的誠信都壓下去。
大眾會相信電腦能將市民對《基本法》二十三條所提的意見分類錯誤嗎?如果電腦有思想、會出聲,相信它都會提出強烈抗議、申冤。
群眾會相信負責分析意見書的公務員,不打醒十二分精神去對待那些特別敏感、立場鮮明的意見書(例如民主黨、大律師公會、律師會、香港記者協會、人權監察等)嗎?當備受質疑後,又能以極短時間將上述意見重編入反對類別,更能找出數目相若、遺漏了的相反意見加入《匯編》,以平衡正反兩方比例。大堆經立法會遞交的反對立法意見書遭棄置,不入《匯編》。如此重大錯失,會是職員無心之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