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公佈選票數目與義工現場觀察有出入 區選落敗民建聯參選人提選舉呈請

蘋果日報 2019/12/27 14:17

民建聯區議會選舉洪志傑錦屏選區

東區錦屏選區自2003年以來一直是民建聯的囊中物,惟於上月區議會選舉中,公民黨註冊社工李予信以86票之差,擊敗民建聯的洪志傑成功當選。洪本周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由投票結束後至點票之前,有67分鐘無法進票站內觀察投票箱,最終票站主任公佈的選票數目,與其義工現場觀察的選民數目有出入。洪質疑主任違反選舉活動指引,對他造成重大不公,要求法庭裁定李是否「妥當當選」,若非妥當當選應下令重選。
呈請人為民建聯洪志傑,答辨人分別為錦屏選區候任區議員李予信、以及公佈李當選的選舉主任陳尚文。李予信表示暫不作回應。
選舉代理人被要求離開票站長達67分鐘
錦屏區選員自2003年起一直由民建聯蔡素玉出任,民建聯今屆改為派出洪志傑出戰,該區共有9,305名登記選民,投票率高達70.32%。洪最終得票3,027,以86票之差不敵得票3,113票的李予信。
入稟狀指,投票站主任張偉祺在投票結束後,要求洪的選舉代理人離開票站長達67分鐘,待投票站準備作點票之用,此舉違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63(1A)條,候選人及其代理人等均可在投票站為點票作準備而關閉時,逗留在該站內。
此外,洪指投票站主任未有在投票結束後,知會他一方有關未發出、損壞及未用選票的數目,以及未有妥善包裹上述選票,違反「選舉活動指引」;投票站主任亦沒確保投票箱在所有時段均在候選人、以及其代理人等的視線範圍之內。
已去信索取電梯閉路電視
根據投票站主任於當晚11時30分公佈的數據,該區最後一小時共有455名選民投票,惟洪指據他的選舉義工現場觀察所見,只有不足250名選民進入票站。洪認為,憑該選票和選民數目的差異,加上投票箱有長達67分鐘不在他和代理人的視線範圍之內,認為投票站主任、投票站人員等未能確保選舉在公平、公開、公正的情況下進行。
入稟狀並提到,洪已透過律師去信索取當日投票站的電梯閉路電視片段,若發現於投票最後一小時,進入票站的選民人數遠少於455人,則有選舉舞弊之嫌。洪認為,以上種種安排違反選舉指引,對他造成重大不公。
【案件編號:HCAL3852/19】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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