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認於去年12月13日在港鐵坑口站車站控制室內,襲擊一名顏姓港鐵男職員。案情透露,被告當日與兩名親戚在坑口站入閘,遭一男一女港鐵職員發現其中一名親戚使用優惠票,遂將三人帶到控制室內作進一步調查。
其後顏向被告解釋《香港鐵路附例》,並要求其親戚支付500元附加費。被告卻指顏歧視他的親戚,拒絕支付,顏遂召警到場協助。但警員到場後,被告情緒激動,用粗言穢語責罵顏,其後更突然用手指戳向顏的胸口。顏胸口疼痛發紅,需送院接受治療。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判被告罰款三千元,另付堂費二千元及向顏賠償500元,合共五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KTCC177/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