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徐先生稱,他於上月初到深水埗荔枝角道737號「優質汽車交易廣場」,在其中一間展銷車行「金旺汽車」,購買一部92年出廠日產客貨車,價值一萬九千元,他即以易辦事卡過數支付五千元定金。
交付牌簿拒開收據
他說,車行代他辦理運輸署車輛轉名、繳付牌照費及保留原來車牌號碼等事宜,於「收車」當日,他將一筆款項共七千多元交予車行,連同車價餘款一併以現金支付。負責的黃姓經紀未有開出收據,他已即時追問,「佢話佢哋係細公司,要處理稅務,唔肯開收據,我見牌簿都交喺我手,應該冇問題,所以冇再追問落去。」
徐先生說,他以為「交易」已完成,豈料上月底突收到運輸署牌照部通知,指他新購車輛牌照及牌費出問題,代辦公司所發出的支票「彈票」,並限他本月五日前必須親身前往運輸署繳付現金。
他此時才得知「金旺」收取有關費用後,並未繳付予運輸署。
他即致電車行經紀了解,但遭藉詞推搪,「個經紀一時玩失蹤,一時又話一次過有幾部車搞過戶唔夠現金周轉,之後又推話間公司拖欠佢啲佣金未畀,總之藉口多多,間公司又搵唔到負責人,都唔知追邊個。」幾經追討,經紀才退回三千五百元現金,本答應在限期前「一定會畀」餘款,可是之後「又再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