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林鄭向胡志偉送咗乜大禮?大家睇一睇,原來房屋政綱中,林鄭提出目前未補地價嘅居屋單位達25萬個,建議容許未補地價嘅居屋業主,通過同社企合作,讓單位喺市場放租,增加居屋租盤供應,而呢個建議並非林鄭始創,胡志偉有份率先提出。
翻查資料又真係見到,胡志偉2015年初已經提出,居屋可以免補地價出租單位,一般人可能會諗,居屋已經係福利,如果比居屋業主用嚟出租賺錢,豈非雙重福利?胡志偉當時認為,出租居屋嘅業主係要同政府按業權,攤分租金收入,唔係業主一個袋晒落袋,咁做就可以短時間增加租盤供應。
本來有特首候選人接納建議,係應該「成功爭取」,不過當呢位候選人係中央「代言人」,就真係「死亡之吻」。而除咗住屋建議獲林鄭採納,查實胡志偉喺2010年政改方案期間提出超級區議會方案,最終都過到中央嗰關,令大家一人兩票。估唔到胡志偉平時唔聲唔聲,建議會嚇人一驚,唔想買大開細,大家都要留意吓佢嘅建議喇。
李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