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泰國法師騙女店員逾10萬兼性交肛交 積犯判囚3年2個月
泰國法師馮天皓騙財騙色
案底纍纍的男子向喪母兼曾墮胎的手機店女職員訛稱,自己是泰國佛教法師,藉詞可做投胎法事,要她付款購買手機及租車以「接載亡母靈魂及墮胎嬰靈」,從而進行儀式,騙財約11萬元。其後他又藉詞為避免影響法事,要跟她性交以將她「潔淨」,三度與她性交及肛交。涉案男子早前承認19項相關罪名,今被判監3年2個月。
被告馮天皓(40歲)又名馮俊業,早前承認15項盜竊、一項詐騙及三項以虛假手段促致性交罪。
法官今判刑指,女事主X因本案損失金錢和母親遺物,總值逾10萬元。被騙盡積蓄的X,事後出現不同心理問題,對人失去信任,抗拒與男士接觸,惟卻無錢接受治療,影響工作表現,上月更被辭退。
而教育程度僅中一的被告,案發時無業,過去曾有偷竊、欺詐、搶劫、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等45個案底,另有3次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的案底。法官指,被告明知X並不富有,但仍在兩周內不斷搾取其積蓄,X甚至要借貸才可滿足到被告的要求。他又以與宗教有關的身份和兄長的角色,取得X的信任。被告是一名不誠實罪案的慣犯,犯案纍纍,卻不知悔改,是加重刑責的因素。
被告去年8月干犯本案時,正因另一宗同類案件獲准保釋,卻棄保潛逃,同年9月19日因本案被捕。據知他就該案已於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刑,並已服刑完畢。
控方今一度申請賠償令,惟辯方指被告靠綜援維生,沒有存款,無錢賠償。法官決定將事件交由民事法庭處理,現時不作任何賠償命令。
案中24歲女事主X是手機零件店售貨員。被告去年8月光顧電話店後,向X自稱泰國佛教法師,可為事主亡母及墮胎嬰靈舉行超渡儀式。事主對其特殊能力深信不疑。
同月24日至9月7日,被告藉詞租用GOGOVAN貨車在路上找尋事主亡母及墮胎嬰靈、購買iPhone以載着亡母及嬰靈並下載程式處理相關儀式、購買泰銖樹、製作金身像等理由,騙得X向他過數10.6萬元。
被告同月28日又向事主稱,因事主曾於30日內與他人性交,令法事效果大打折扣,故此事主要與他性交,令她「潔淨」,否則亡母及嬰靈投胎程序必受影響。同月28日至9月7日間,兩人三度在酒店性交,當中包括口交及肛交。事主第二次性交後感到陰道腫脹,被告稱屬正常,並謂能沖走事主陰道內的「污糟嘢」。第三次時二人肛交,被告稱這可將事主肛門內的「污糟嘢」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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