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倫廣場其中一名商戶向本報投訴稱,金馬倫廣場地下除有多家商店外,原應設有可供上落客貨的停車位,供商戶使用,可是,原本用作停車位位置,數年前被改作舖位出租;現時租用該位置的是一家名為「中華街工藝」店舖,出售中國工藝品及旅遊紀念品等。
商舖上落貨位被佔用
商戶稱,「嗰度變咗做舖頭都好耐,搞到我哋唔可以喺嗰個位上落貨,好唔方便;而且佢哋咁樣擅自更改土地用途,應該係違反租契條款,但係一直冇人理;尖沙嘴零售舖租金咁貴,如果個個都係咁,改晒停車位嚟做舖頭收租,咁咪亂晒大龍?」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根據政府租契,上址物業內必須提供上落客貨的停車位;而據該樓宇建築圖則,有關店舖所在位置,應作停車位用途。
違反租契可收回土地
發言人稱,地政總署九龍西地政處職員早前曾巡視上址,確認有關店舖所在位置被用作商店用途,是違反政府租契規定該物業內必須提供上落客貨的停車位的條款。
九龍西地政處將去信勒令有關業主遵守該土地的租契條款,從速糾正違規事項,並已將問題記錄在案。如屢經警告仍無改善,政府最終可將有關土地收回。
本報查閱土地註冊處紀錄,金馬倫道23至25號A金馬倫廣場地下業主為TIMESHAREDEVELOPMENT(CI)LIMITED。
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TIMESHARE公司辦公地址是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尖沙嘴中心十二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