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臉倦容的阿儀在事發後兩周接受訪問時稱,04年來港後才發現丈夫「包二奶」,並被他狠狠打了一頓。鑑於阿儀在港無親人,生活無依,加上曾被丈夫虐打,於一年半前接受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協助,希望兒子能健康成長。
雖然阿儀居港未滿七年不能申領綜援,但她是符合資格申領低收入綜援,但社工不但沒安排她申請,還拒助其子申請入住託兒中心。阿儀說:「個仔話日日都唔同人湊,好唔適應,重諗過死;我做阿媽嘅又幫唔到佢,都唔知可以點做!」阿儀慨歎,最令她不滿的是社工冷言冷語,她引述該社工說:「我哋無責任長期湊你個仔!」
明愛家庭服務總主任黎鳳儀回應時稱,社工只能向社會福利署推薦受助人豁免某些申領綜援的條款要求,但批准與否要由社署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