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已表明考慮修訂法例,堵塞議員濫用辭職機制。由於政府修訂案只須獲過半數議員支持便通過,只要建制派支持,通過機會極大。梁美芬卻堅持先於政府提出修訂,不介意最終白費心機,她聲言擔心短期內又有議員辭職後參選,又質疑政府「唔知幾時先提」,因此要先行一步。但她同時表明政府若想「吸納」其修訂,無任歡迎。
雖然律政司已經接納梁美芬有關條例的修訂字眼,但條例能否呈交立法會,仍然有待主席曾鈺成批准。《基本法》規定議員的私人條例修訂不能涉及公帑及改變政治體制,梁美芬相信其草案未有違反兩條細則,希望闖關成功。其修訂案亦不具追溯力,不會影響透過5.16補選重返立法會的五名泛民議員。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稱,主席收到法律草擬專員發出的證明書後,才會處理梁提出的私人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