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除管理港大財政,也負責任命中央管理小組成員,即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和財務處長。雖然無權受理任何屬於紀律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投訴,但從去年匿名捐款事件顯示,中央管理小組對涉事人員的處分,都要交校委會審議。主席主要工作是決定例會議程和主持會議,也獲校委會授權處理毋須校委討論的日常事務和可決定緊急事項。
在梁振英2012年當選後,有傳梁醞釀委任其金主、恒隆集團主席陳啟宗入主港大,但事件提早曝光,最終梁智鴻續任。
校委會委員共有24名,根據《香港大學條例》,主席及其中6名委員由特首委任。不過這7人的任期除永泰地產主席鄭維志任期於去年7月屆滿外,其他6人任期要等至去年11月初。親建制校委、律師會前會長黃嘉純去年2月突以公務繁多辭任,梁於3月即委任李國章加入,而不等鄭維志卸任,已令港大中人相信梁振英部署「沙皇」入主。
■記者倪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