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出,09年1月一名印尼女病人因右腳拇趾外翻,向吳彥求診。吳彥認為她雖然左腳未有痛楚,但也明顯有外翻,建議她雙腳一併做非截骨拇趾外翻新手術。但手術後女病人持續三個月,感到雙腳痛楚及麻痹,遂向醫委會投訴。
女病人作供時曾指,吳彥於手術前未有講太多關於手術風險,只提及其好處及傳統截骨手術癒合慢的壞處。吳彥被控四項專業失德,其代表律師求情時,出示多封曾接受同類手術病人的求情信。
醫委會昨日裁定吳彥其中兩項控罪成立,包括沒有向病人提供其他治療選擇,及沒有解釋手術併發症風險。其餘兩項控罪,包括不適當地建議病人做手術,及沒適當跟進手術後情況並不成立。醫委會判吳彥即時停牌三個月,判詞指案件嚴重,故不考慮減輕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