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之亂】陳章萍告校董會不合理解僱 索償逾30萬
索償校董會陳章萍興德之亂
屯門興德學校早前被揭有「影子學生」等醜聞,原校長陳章萍上月遭校董會解僱,早前陳章萍向勞工署投訴遭校方無理解僱;勞資審裁處今日將開庭審訊陳章萍向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申索的案件。消息指,陳章萍向校方索償約35萬元。
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勞資審裁處將於今天處理興德學校原校長陳章萍及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的案件;有興德學校校董透露,早前陳章萍向勞工署投訴校方於其工傷期間作出「不合理解僱」,並向校方索償約35萬元,「一直都知有律師信,亦收到法庭傳票,日前都上咗勞工處交低文件」。
該名校董強調,校董會不會與陳章萍和解,「咁我哋都冇做錯到,解僱之前都有向政府律師問法律意見,否則點敢炒佢?」又稱校董會將向裁判官如實告知陳章萍的管理問題,包括教育局早前發警告信指陳「未有呈報缺課個案」、「向教育局提供虛假資料」、「濫用職權」等5宗違規或異常情況,「求其一條罪入罪佢都死,(對賠償)無乜好擔心」。
職工盟幹事王宇來指,一般情況下,勞工處會先安排調解主任為控辯雙方調解,如最終調解未能達成,勞工處便會將個案轉介勞資審裁處排期審訊。王指,「第一庭審裁官會再問係咪庭外和解,如果是旦一方唔想、覺得自己好有理據,就會開庭審訊」,正常個案約兩日完成審訊,惟如案件涉刑事,勞資審裁處亦會待警方或法庭完成調查結果才頒佈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