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火警中被捕38歲男子姓胡,為精神病康復者,原與兄長同住,其後胞兄遷出留下他一人獨居。由於他經常被鄰居投訴,房署已安排稍後將他調遷到葵芳的單人單位。被煙頭燒爛晾衫架帆布的鄭太稱,她過去經常被涉案男子滋擾,包括噪音、丟火種和淋腐液,「佢成日揼嘢,揼到我哋瞓唔到。兩三年前,用啞鈴掟落街,掟中個休班警員架車,坐咗兩個月監」。前晚該男子又通宵敲打,至事發時發生火警。葵青區議員周偉雄同意不應標籤精神復康人士,但是當有人影響到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時,認為政府必須認真檢討房屋署的特別住戶條例。
另在昨凌晨2時許,元朗媽廟路近邊圍村露天停車場貨櫃屋突然起火,火勢猛烈並波及停泊在旁的4輛私家車及一輛客貨車,其間傳出多響爆炸聲,住在貨櫃屋一男一女南亞裔人士及時逃生。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並疏散22名人到安全地方。消防調查後相信是貨櫃內的鋰電池短路引致火警。
■記者詹家志、黎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