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經營該加盟店的東權免稅品公司亦發表聲明,指Prada集團的聲明涉嫌惡意誹謗。該公司負責人馮先生表示,03年跟Prada集團簽署為期三年的授權協議。04年,Prada集團以「附近商店檔次低」為由,要求關閉該店。東權公司認為這會影響他們今後與其他品牌的合作,因此拒絕。協議尚未終止,但去年4月起,Prada集團停止向加盟店供貨。馮先生說:「加盟店仍可勉強營業,但受到很大影響」。
馮先生說,今年3月,浦東機場工商分局收到冒牌投訴,但調查後證明他們的Prada商品並非假冒。他表示將按照協議規定在盧森堡提出國際仲裁,同時向Prada集團索賠因停止供貨造成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