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聶德權:安排現職公僕宣誓或簽聲明工作近尾聲 正諮詢法律意見有關拒簽跟進
公務員宣誓聶德權
聶德權透露,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新入職並已作出聲明的公務員共有約2,980人,未有公務員因不作出有關聲明而被終止聘任。資料圖片
國安法之下,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
公務員需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施政報告》更提出全體公務員都要宣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回覆立法會書而質詢時指,全體公務員將一次過進行宣誓,敲定和落實有關安排的準備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他透露,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新入職並已作出聲明的公務員共有約2,980人,未有公務員因不作出有關聲明而被終止聘任。
聶德權回覆書面質詢時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在今年10月12日向各部門發出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需要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較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則會獲安排進行宣誓。他透露,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新入職並已作出聲明的公務員共有約2,980人,分別來自約140個職系,最多是警務處有302人;其次是消防處有246人,另外也包括香港電台、選舉事務處等機構內的公務員。
聶德權說,由於誓言或聲明內容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及承擔,如現職公務員不簽署聲明或宣誓,會令人質疑公務員是否具備作為公務員的基本責任感及承擔,公務員的升遷必然受影響,管方亦可能懷疑他是否適合繼續執行公務。當局正諮詢法律意見,釐清和確定如果有現職公務員不簽署聲明或宣誓時,管方須採取的有關跟進行動,承諾會短期內會按既定機制與主要公務員團體溝通,然後盡早作出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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