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報稱在油站任兼職,法官為他傳召感化官、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2月3日判刑。辯方呈上被告及其家人、老師的求情信,當中胞妹X在信中道,希望忘記不開心的事,懇求法官輕判。法官看罷,稱被妹妹的求情信感動。
案情指,去年5月7日,就讀中二的X因病沒有上學,被告在下午回家,坐在X的床邊,上下其手撫摸X,用手指插入其陰道,然後自己手淫直至射精。X事後外出與朋友見面,途中遇見班主任,於是講出被侵犯事件。X同時透露,2013年夏天及2014年9月,被告兩次走入她的睡房,與她亂倫。被告在第二次亂倫後,WhatsApp X道歉,稱只是一時衝動,承諾這是最後一次。
案件編號:HCCC408/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