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條例》訂明若特首將選舉的投票或點票押後,必須在憲報公報,押後的日期不得遲於選舉、投票或點票進行日期之後的14天。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指,押後選舉14日根本無助於解決問題,更指當局若動用《緊急法》將選舉延至更後時間,只會令民意更為反彈外,選民以選票報復的程度也更大,美國亦對制裁香港更有口實,形容押後選舉是「食砒霜止渴」,質疑港府是否愚蠢至此。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質疑當局以出現混亂為藉口,鋪路押後選舉,警告押後選舉只會令市民認定當局是出於不接受或意圖扭曲選舉結果,社會亦隨之變得更躁動,「(政府)與其諗咁多小動作,不如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面對選民懲罰,起碼令社會對選舉制度有返啲信任」。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