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們見到浙江東陽市畫水鎮八名反污染村民,尋釁滋事罪成判囚八個月至五年不等;吉林上訪漢天安門廣場自焚,尋釁滋事罪成判囚年半;北京訪民葉國柱向當局申請遊行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監四年……
最令人擔心的是,法治不彰下,當公、檢、法甘願淪為當權者的私人工具時,它本身可以製造更多冤情或不公,造成惡性循環,導致更多糾紛,輕則引發更多上訪、抗議及請願事件;重則引發暴力慘劇!甘肅民樂縣農民錢文昭懷疑不滿法院不公,本月初闖入法院引爆炸彈,導致五人死亡,就是近期較為嚴重的案例。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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