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入稟狀指出,希慎旗下八項物業日後將受重建高度限制,但直接受影響的物業可能只有三個。此外,希慎另有兩項銅鑼灣物業:利舞臺廣場和禮頓中心,是入稟狀中未有提及的。
利園和利園二期,現時的高度分別為242.8米和149.2米,已高於日後重建高度限制的標準,分別為200米和130米。而正在重建,將於明年入伙的希慎廣場(前身為興利中心)高度則為199.2米,亦貼近重建後高度限制200米。
至於新寧閣、希慎道壹號現在高度分別為62.2米和80米,由於09年已獲屋宇署批出重建圖則,重建高度分別為179.9米和146米,遠高於新規定的130米。測量師指,除非希慎申請修改重建圖則,否則重建項目將不受高度限制影響。
故這次修訂,將主要對希慎的新寧大廈、希慎道十八號和禮頓道111號有影響,該三幢物業現時的高度分別為108.3米、88.5米和80.4米,日後若重建,其高度限制一律為130米。雖然重建的樓面面積沒有受限,但高度限制則難免對重建後物業景觀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