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歲的湖南衡陽男子張衡生,大學畢業後一直未找到工作,本月初與父母爭執後賭氣出走,至七日夜間,漫無目的地走到湘潭縣茶恩寺鎮時,被電單車撞傷。村民彭術平回憶稱,他和蔣正軍目睹車禍發生後,隨即上前查看,發現一名男子被撞傷:右腿腫大,左腿腳踝裂開,白骨森森。
左腿腳踝露出白骨
彭術平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一一○」,接線生給他一個電話號碼,讓他找湘潭縣交警大隊;但交警大隊又給他另一個號碼,說是事故現場附近交警二中隊的電話。彭多次致電二中隊,始終沒人接聽,他惟有放棄。彭、蔣見傷者一直未出聲,扶他到路邊楊樹下,給他蓋些茅草便回家。
翌日清晨,六十歲的村民羅冬梅看到傷者滾下路坡,拖着傷腿爬到三十米遠的稻田中喝水,連忙告知開診所的村民小組組長蔣東林。蔣東林趕去看望傷者,並幫他包紮傷口。傷者自稱張衡生,並寫下衡陽家中電話和父親姓名。
蔣東林隨後將情況通知茶恩寺鎮公安派出所,公安認為是交通事故,要他與交警二中隊聯絡,後來又要他打電話給民政所所長王清文。蔣東林說,他打電話給王清文時,王問:「人死了沒有?」蔣答:「沒有。」王說:「那你去找個醫生幫他包紮一下,死了才通知我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