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4歲老翁吳淦和隱瞞在酒樓工作,6年間騙取社會福利署綜援26萬元,終被起訴,卻因禍得福,多年來跟他甚少聯絡的四名子女,在他還柙期間,替他向社署償還騙款,並承諾日後照顧父親,一家團圓。七旬翁昨在觀塘裁判法院,獲輕判入獄3個月,緩刑18個月。
被告承認七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罪,控罪指他在98至04年訛稱失業,其間騙取社署綜援26萬元。
裁判官昨判案說,被告退休後申請綜援,其後在酒樓覓得工作,以為年紀老不能長做,故無通知社署,裁判官認為被告所做錯誤,騙綜援案要判監,但考慮被告無刑事紀錄,其子女亦承諾給予照顧,故運用酌情權,輕判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自95年申請綜援,98年向社署訛稱無業,其實自97年起在酒樓任職工人,月薪約6千元。警方上月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指控。辯方求情時表示,案發前親子關係疏離,案發後子女主動聯絡社署,本月17日還清欠款,更承諾日後照顧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