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革命的宗旨,在於取代唱片公司的傳統角色。人人都有心愛的歌手,難道,唱片公司就不應記一功嗎?然而,科技發展的速度,不會考慮前人的功勞;互聯網孕育了成本更低的商業模式,這些模式能以更有效率、更低成本的方法,完成傳統中間人的任務。
Amazon其中一項投資,是容許人們「先無償聽歌、後自願付錢」的SellaBand。網站由一幫音樂人創辦,任何的無名樂隊,能上載他們的音樂,只要透過網站賣出超過5000專輯(每專輯10美元),將獲協助推出正式的唱片。
另一項Amazon音樂投資AmieStreet,則較像iTunes的單曲零售模式。不同的是,每首歌預設都是免費的,但隨下載量增加,該曲的定價亦將按比例增加,直至0.99美元的上限為止。據了解,不少有唱片公司背景的歌手,亦開始嘗試以AmieStreet出售歌曲。
真正的歌神,他永遠不用人家來扶持,至於那些不行的,不管你怎麼扶,他都是歪的。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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