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素芬上午完成作供,由欣安邨總建築師翁德玲續作供,她透露鉛料屬雜項物料,一般以連工包料方式採購。委員會代表律師許偉強問她,鉛水事件後房署有否改變採購方式,她指不清楚,但不認為是採購模式致焊料不合格,又指焊料是雜項,如房署認為重要仍會檢驗。她又指有利將欣安邨水喉工程判予明合,明合又將工程連工包料判予永興,即焊料亦由永興採購。
翁德玲又承認,即使水喉匠向水務監督提交申請更改地盤使用的物料,房署並無機制與水喉匠溝通,只賴承建商監督。牛下邨總建築師楊耀輝作供時則提及有利調查報告中有10張送貨單,列明有一批「幼錫條(高溫)」送到地盤,由水喉分判商永興東主莫海光簽收,但房署在鉛水風波前未見過該批單據。楊又承認鉛水事件前未見過工人示範燒焊,最近才上YouTube觀看片段了解。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