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29歲)前年3月首次來港與被告楊家才(46歲)見面,即晚便開房,之後持續交往及有性行為。前年6月二人爭執,楊稱用衣櫃頂的紙盒遮蔽下偷拍了二人性行為,並播放給X,警告X若再亂搞關係便發送給她親友。其後二人續交往,楊贈iPhone和頸鏈給X,又先後給她1萬元。
前年9月X提出分手,楊追討用於X身上的3萬元使費和給她的1萬元,用QQ訊息恫嚇X若不償還,便發性行為影片給X的熟人。楊於10月2日發放兩口交影片給X,X報警,警方在楊電腦找到3段他與X的性愛片。楊承認發訊息但否認拍片及以影片恫嚇。
楊錄口供時指首次開房後,X即向原本的男友提分手。談及做愛時警員追問有否其他動作,楊稱曾與X互相口交,更露骨自爆做愛時「我喺上面佢喺下面」,「有次做到一半我話好攰,唔想做,佢就即刻掃興地推開我」。但對於有否把攝影機放在紙盒內攝錄及傳影片給X,楊均說「唔答你」。
警員指楊曾在訊息中指「影片在電視櫃上的硬盤」,楊稱是說X喜歡看的電影;訊息又提及「我同你影嘅影片」,楊指是X化妝片。警問楊曾說「我要令你冇面,也要令你家人冇面」,即打算作何行動,楊稱打算到X胞姊經營的手機舖,將X騙他錢後失蹤一事廣傳。案件周一續審,控方將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DCCC773/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