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昨出席商台節目時指,單位業主均同意以1元租金出租,機構制訂租金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單位面積及公屋租金,但以不超過租戶入息25%為限。租金除用作應付項目前期費用,若有餘款則撥入基金延續計劃。至於樂善堂負責營運,位於九龍城區的20間共享屋,預料11月推出,12月入伙。
黃續指共享屋計劃提供兩年租約,輪候公屋不少於3年的租戶,理論上在約滿時已獲安排上樓。他指社聯早前到歐洲視察俗稱「貨櫃屋」的組合房屋,除選址問題,組合屋引入到港須克服技術問題,包括要研究物料安全及內部設施,如何達本港法例要求,目前未有落實時間表。他認為過渡房屋申請者多為基層,多在市區工作,若利用市區閒置地建組合屋會較適合。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