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分析五間汽油公司的價格調整行為,發現過去七年,汽油牌價相同的日數比率有上升趨勢,由2013年的83.8%,到2019年增至86.8%,至2020年首季,更進一步攀升至92.3%,為歷年新高。
油公司調整牌價行為亦非常近似。在不同時期,油公司的價格變動次數可能看來有所不同,但數天之內便會將價格調整至相同水平。其中2020年首季度,三間油公司將牌價直接從$17.59減價$0.25至$17.34,另外兩間公司則將其價格分兩次降低,即從$17.59減至$17.49,然後在兩天內進一步從 $17.49減至$17.34。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從競爭法角度來看,價錢一致未必有足夠證據構成合謀定價,「大家睇住大家咁變,好容易有一致性」,要判斷油公司有否合謀定價,需要更深入研究油公司之間是否任何特質及行為有嫌疑。消委會建議政府進行規管檢討及加強對市場的監察,及考慮授權競爭事務委員會對燃油市場進行調查。
競委會發言人稱《競爭條例》下的行為守則是規管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個別個案是否確實為反競爭行為,例如合謀定價,則要視乎相關證據而定。競委會必須進行適當的調查,方能得出結論。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