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採用「沙盒」後銀行獲「放行」,但試行項目前要先知會金管局,並符合客戶基本保障等前設條件。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強調,銀行試行過程中若發現失誤,需改善妥當方可推出,正式推出時必須符合所有監管條例。
金管局銀行監理部助理總裁陳景宏補充,隨後會與銀行商討安排細節,會視乎產品結構及對象去訂立放寬程度及審批時間,至於銀行以外的其他儲值支付機構則不在計劃中。另外,當局與應科院合作設立的「金融科技創新中心」料最快於10月正式運作,初步銀行可免費使用應科院提供的資源服務,中心的硬件設備亦會按情況增加。
滙豐及中銀香港(2388)均表示,歡迎金管局上述兩項新措施。上海商業銀行執行產品拓展署總監陳志偉指,以往銀行至少要半年時間才可推出的金融科技新產品,實施「沙盒」後可省下數月準備時間,加快產品提早面世。
此外,由於中小型銀行的客戶規模及資源相對有限,未來亦特別受惠於「金融科技創新中心」提供的支援。
不過,有熟悉金融科技監管的業界人士指,即使是英國、新加坡的監管模型,亦只實行了一段短時間,故做法依然需時間考驗。
被問到規管券商的證監會會否考慮跟隨金管局做法,證監發言人表示,該會理解金管局推出的「監管沙盒」原意是輔助銀行向小部份客戶測試新科技(如網上銀行),亦即放寬金管局現有的預先審批要求。證監發言人指現時並無同樣的預審,故毋須放寬。